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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国家能源局牵头的《新能源基地跨省区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发布。
该文件提出,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主要用于调峰和提高基地送电可靠性,根据调度运行需要可考虑用于为系统调频、作为事故备用等功能。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的新型储能电站应考虑主要布局在输电通道送端。受端电网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进一步优化送端储能配置。
按照布局及作用不同分为集中布置新型储能电站与分散布置新型储能电站。分散布分散布置新型储能电站可考虑在新能源场站或新能源汇集站布置。主要作用为平抑新能源出力波动,减少新能源弃电。分散布置新型储能电站配置,应满足新能源基地外送曲线的要求。集中布置新型储能电站主要配置在枢纽变电站或外送通道换流站。
新能源基地送电配套的新型储能规模应在综合考虑配套支撑电源的调峰能力和其他调控手段基础上,以国家对外送输电通道提出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新能源利用率等技术指标要求为约束开展计算分析。
生产模拟测算中,通道配套支撑性电源或调节电源最小技术出力应按设计值考虑,支撑性煤电原则上应不高于30%额定功率;支撑性气电原则上没有最小技术出力限制;支撑性水电要结合水电丰枯期出力特性统筹确定水电的最小技术出力;抽水蓄能原则上没有最小技术出力限制,可实现200%的调峰能力。
新型储能方案经济比较应在技术方案优选基础上进行,方案经济比较应统筹考虑 送电通道配套电源、储能、汇集及外送线路的经济性,综合评估新型储能规划方案的经 济性,对各备选方案进行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为新能源基地送电方案的优选及投资决 策提供依据。